綿羊痘活疫苗質量標準
來源: 發布日期:2011-01-01 發布者:曉天 共閱2001次
本品系用綿羊痘雞胚化弱毒株接種綿羊的反應毒組織,或用反應毒接種敏感細胞,收獲細胞培養物,加適當穩定劑,經冷凍真空干燥制成,用于預防綿羊痘。
1.物理性狀。本品為微黃色海綿狀疏松團塊,易成瓶壁脫離,加稀釋液后迅速溶解。
2.無菌檢驗。按92版獸用生物制品規程附錄2頁進行,應無菌生長。如用痘皮組織制造的疫苗有菌生長,應作雜菌計數及病原性鑒定。每頭份含非病原菌數不超過100個。
3.支原體檢驗。按92版獸用生物制品規程附錄4頁進行,應無支原體生長。
4.鑒別檢驗。將毒種用漢克氏液做100倍稀釋,與等量抗綿羊痘病毒特異性血清混合,放37水浴中和1小時后,皮內注射綿羊2只,每只2顆,每顆0.5ml,觀察15天應不發痘;或接種綿羊睪丸細胞培養,觀察4天-6天,應不產生細胞病變。
5.外源病毒檢驗。細胞苗按92版獸用生物制品規程附錄6頁第2.2法進行,應符合規定。
6.安全檢驗。每批疫苗任抽樣1瓶,按瓶簽注明頭份,用生理鹽水稀釋成每0.5ml含2個使用劑量,胸腹部皮內注射1歲-4歲健康易感綿羊3只,每只2顆,每顆0.5ml,觀察家21天,至少應有2只在注射部位出現直徑為0.5cm-0.4cm、微紅色或無色的不全經過型痘腫,持續10天左右,逐漸消退。發痘羊間或可有輕微體溫反應,但精神、食欲正常。如個別羊痘腫表層出現直徑≤0.5cm的薄痂而無其他異常也可判為安全。如有1只羊出現痘腫直徑>4cm,或出現紫紅色、嚴重水腫、水泡化膿、結痂或引起全身性發痘等反應,應判為不安全。
7.效力檢驗。每批疫苗任抽樣1瓶,按瓶簽注明頭份,每頭份用生理鹽水稀釋100倍,胸腹部皮內注射1歲-4歲健康易感綿羊3只,每只2顆,每顆0.5ml,注射后觀察14天-21天,至少應有2只羊于注射后4天-10天,在注射部位出現直徑為0.5cm-0.3cm、微紅色或無色痘腫。持續4天以上,逐漸消退。發痘期間或有輕微體溫反應,但精神、食欲應正常。若出現痘腫反應少于2只羊,應判為不合格。如結果可疑,可重檢一次。若重檢仍不合格,可用50倍稀釋的疫苗再檢。但再檢合格的疫苗,其使用頭份應減半。
8.剩余水份測定。按92版獸用生物制品規程附錄12頁進行,應符合規定。
9.真空度測定。按92版獸用生物制品規程附錄13頁進行,應符合規定。
10.作用與用途。用于預防綿羊痘。注苗后第6天,即可獲得堅強免疫力。免疫持續期1年。
11.用法與用量。按瓶簽注明頭份,用生理鹽水(或注射用水)稀釋,每頭份0.5ml。不論羊只大小,一律尾內側或股內側皮內注射。3個月齡以內的哺乳羔羊,在斷乳后應加強注射1次。
注射事項
(1)本疫苗可用于不同品系的綿羊,也可用于孕羊。但給懷孕羊注苗時,應避免抓羊引起的機械性流產。
(2)發生綿羊痘的地區,或受綿羊痘威脅的羊群均可注射本疫苗;在綿羊痘流行的羊群中,可用本疫苗給未發痘羊緊急接種。
(3)本疫苗在非疫區應用時,須對本地區不同品種的綿羊先做小區試,證明安全后方可全面使用。
(4)稀釋后的疫苗須當日用完。
12.貯藏。凍干組織苗在負15℃以下保存,有效期為2年;在2℃-8℃為18個月;在16℃-25℃為2個月。
凍干細胞苗在負15℃以下保存,有效期為2年;在2℃-8℃為1年。
13.規格。25、550、100頭份/瓶。
網友評論
暫無評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豫ICP備10211513號
獸藥直銷網|獸藥行業網絡直銷的首選網站-獸藥直銷網版權所有 © 2008-2017
獸藥直銷網|獸藥行業網絡直銷的首選網站-獸藥直銷網只提供交易平臺,對具體交易過程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責任。望供求雙方謹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