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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農業部下發通知,規定2012年我國仍將發放能繁母豬補貼,標準為100元/頭。但南方農村報記者采訪卻發現,一些地方至今未發2011年的補貼。
8月16日,農業部在網站公布了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發布了《2012年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芬蟾魇〖壭竽莲F醫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及時總結本地區能繁母豬飼養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并于8月24日前和12月21日前分別將2011年和2012年政策落實情況及補貼資金匯總情況報送農業部、財政部。
《意見》指出,2012年能繁母豬補貼標準仍然延續2011年100元/頭的標準發放,所有擁有能繁母豬存欄的規模養殖場、養殖戶、種豬場和散養戶均能享受到補貼。
補貼資金按照不同地區由各級財政承擔,其中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福建、廣東、遼寧等9個省(市))由地方財政負擔;中部地區(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廣西、內蒙古等12個省(區、市))由中央財政負擔60%,地方財政負擔40%。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的補貼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
補貼資金由各地縣級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兌付到養殖場(戶)。暫時不具備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兌現補貼資金。
《意見》對調查核實程序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要求各地縣級畜牧獸醫部門和鄉(鎮)政府組織,在9月14日前,對統計時養殖場(戶)的能繁母豬的實際存欄數量進行逐場逐戶核查。為確保統計的真實性,各縣級統計核實能繁母豬數量必須做到“四見”,即見豬、見人、見標、見榜。核實準確后,聯合縣級財政部門于9月30日前上報各省級畜牧獸醫部門和財政部門。
各省級畜牧獸醫部門把關核實后,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于10月19日前將核實情況聯合上報農業部和財政部。農業部經調查核實后,于11月9日前將審核匯總后的全國能繁母豬存欄數據報財政部,并根據核實的中西部能繁母豬存欄數量,向財政部提出資金撥付建議。財政部審核后向中西部省級財政部門撥付能繁母豬補貼資金。各地及時將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兌付到養殖場(戶)。
據記者了解,雖然2011年生豬補貼政策已出臺一年多,仍有不少地方存在補貼發放與國家要求不符的現象。“國家規定母豬能繁補貼是100元,為什么到我們這里的養殖戶手里才20.6元?”,河源紫金的養殖戶拿著當地發放20.6/頭的能繁母豬補貼,顯然有些氣憤和質疑。
不僅如此,有地區的養殖戶甚至連一分錢的補貼都沒有領到。博羅縣的養殖戶周燦林告訴記者,不僅沒有領到補貼,當地也未給出任何解釋。類似的情況在其他地區也存在。
在本月召開的廣東省農業廳畜牧工作會議上,有不少生豬調出大縣官員對這種“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補貼政策頗有微辭,“我們這里一個縣就有超過20萬頭存欄母豬,地方財政如何負擔的起?”粵西一位畜牧局負責人在會議上表示。據記者了解,不少生豬調出大縣一般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縣政府若負擔補貼的“大頭”,財政的確存在困難。
“養豬不能帶來地方財政收入,相反還需要地方財政來補貼,”廣東省一位地方農業主管部門的官員曾對記者說,這種財政負擔進一步造成了養豬業不受各地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