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開展2013養殖業工程等項目前期工作
來源: 發布日期:2012-06-08 發布者:曉天 共閱1511次
一、畜禽良種工程、水產良種工程、漁政、草原防火設施建設項目請按本通知要求組織申報。漁港建設項目以我部編制的建設規劃為依據組織申報。凡是前期工作已經完成、具備2013年內開工條件的項目均可申報。動物防疫、生豬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血吸蟲農業綜合治理等項目另發通知。
二、2010年(含)以來安排過中央投資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申報同類項目。2010年以前承擔過我部相關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申報項目時,須提供上期項目省級竣工驗收合格證及項目建設運行情況報告,并在農業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ac.agri.gov.cn)上填報項目初步設計、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的相關信息。
三、為確保項目安排的公開、公平、公正,我部繼續對養殖業良種類項目實行公示制。對各省報送的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采取在農業信息網限期公示的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期內接受實名舉報,對舉報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經查實無誤后,兩年內暫停安排被舉報省份畜禽(水產)良種類項目。通過公示的項目,列入我部項目儲備庫。我部將根據年度投資規模,對儲備庫中的項目分期安排投資。
四、嚴格按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申報審批管理規定》組織項目申報。嚴格按照《農業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般格式及要求》(詳見附件1)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則上委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并達到相應深度要求。
五、申報材料須在6月15日前,報送我部發展計劃司和相關司局各3份,每份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應一份申報文件。在紙質文件申報的同時,應通過農業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ac.agri.gov.cn)填報申報項目的相關信息,并將該系統下載生成的建設單位基本情況表、項目建設內容投資一覽表、項目選址和建設條件表、招標投標事項申請表,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附表隨紙質文件一并報送。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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