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獸醫執法實施六條禁令
來源: 發布日期:2012-01-05 發布者:曉天 共閱879次
嚴禁只收費不檢疫;嚴禁不檢疫就出證;嚴禁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志……新年伊始,農業部出臺實施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以規范畜牧獸醫行政執法隊伍管理,確保動物防疫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農業部日前下發關于印發此六條禁令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還存在個別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有關行業管理規定、不依法履職、不作為甚至亂作為的現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農業部針對當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中六種不作為、亂作為情形做出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它們是:嚴禁只收費不檢疫,嚴禁不檢疫就出證,嚴禁重復檢疫收費,嚴禁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志,嚴禁不按規定實施飼料獸藥質量監測,嚴禁發現違法行為不查處。
違反上述禁令者,將視情節輕重,按現行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