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簡介
一、考試性質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執業獸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獸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實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是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通行做法。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法國、德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等均已實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其實施的經驗和效果表明:實施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執行獸醫行業準入制度,是促進獸醫行業健康發展,提高獸醫從業者素質的有效措施。
為加強我國獸醫隊伍建設,規范獸醫從業人員行為,提高獸醫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保護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2007年8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確定了我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的法律地位?!吨腥A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國家實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合格的,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頒發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從事動物診療的,應憑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申請注冊;經注冊的執業獸醫,方可從事動物診療、開具獸藥處方等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部制定了《執業獸醫管理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執業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工作或開業所必需的,由國家認可和授予的個人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資質證明。執業資格考試是國家實行職業準入制度的前提,也是我國發展成熟、規范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選擇。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是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成熟的大背景下最終確立的。
二、考試內容與分級分類
考試內容包括獸醫綜合知識考試與獸醫臨床技能考試(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只考查獸醫綜合知識部分)。獸醫綜合知識考試包括4科,即基礎科目、臨床科目、預防科目、綜合應用科目??荚囉赊r業部組織,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由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并提前3個月向社會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獸醫主管部門成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分為獸醫全科類和水生動物類,兩類考試分別命題組卷,同一時間統一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既可以選擇報考獸醫全科類,也可以選擇報考水生動物類,但報考水生動物類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只能申請注冊從事水生動物疫病防治服務。
考試分為兩級,即執業獸醫和執業助理獸醫兩級。兩級考試采用同一大綱、同一試卷、同一評分標準進行考試。在考生試卷評分工作結束后,由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根據考試情況,分別劃定執業獸醫師和執業助理獸醫師的合格分數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考試時間
2011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16日。上午舉行基礎、臨床兩個科目筆試;下午舉行預防、綜合應用兩個科目筆試,上、下午考試時間各150分鐘,考試時間共計5個小時(詳見表1)。
表1. 2011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筆試日程表
時間 |
10月16日上午 |
10月16日下午 |
9:00-11:30 |
14:00-16:30 |
考試科目 |
基礎、臨床 |
預防、綜合應用 |
四、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獸醫全科類)考試方案及內容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獸醫全科類)筆試主要測試執業獸醫應該掌握的基本理論、基本技術和基本操作能力?;A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必須掌握的與臨床實踐相關的基本理論知識;臨床科目主要測試臨床常見和多發普通病的診斷和治療技能;預防科目主要測試常發和多發的動物疫病與人畜共患病的知識與技能;綜合應用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對一些常發重大疾病的處置、防控與治療的綜合能力。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獸醫全科類)每個科目100道題,每科100分,總分400分。詳細的筆試內容范圍請參考農業部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獸醫全科類)》。簡要的考試方案及內容見表2。
表2.筆試方案及內容
科目
類別 |
分值 |
科目名稱 |
比例 |
基礎
科目 |
100 |
動物解剖學、組織學與胚胎學 |
20% |
動物生理學 |
13% |
動物生物化學 |
12% |
獸醫病理學 |
20% |
獸醫藥理學 |
15% |
獸醫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 |
20% |
臨床
科目 |
100 |
獸醫臨床診斷學 |
20% |
獸醫內科學 |
20% |
獸醫外科學與手術學 |
30% |
獸醫產科學 |
15% |
中獸醫學 |
15% |
預防
科目 |
100 |
獸醫微生物學與免疫學 |
35% |
獸醫傳染病學 |
30% |
獸醫寄生蟲學 |
25% |
獸醫公共衛生學 |
10% |
綜合
應用
科目 |
100 |
豬疾病 |
20% |
牛羊疾病 |
25% |
雞疾病 |
20% |
犬貓疾病 |
30% |
其他動物疾病 |
5% |
五、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水生動物類)考試方案及內容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水生動物類)筆試主要測試執業獸醫(水生動物類)應該掌握的基本理論、基本技術和基本操作能力?;A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必須掌握的與臨床實踐相關的基本理論知識;臨床科目主要測試臨床常見和多發普通病的診斷和治療技能;預防科目主要測試常發和多發的水生動物疫病的病原知識與養殖環境因素;綜合應用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水生動物一、二、三類疫病的處置、防控與治療的綜合能力。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水生動物類)總分300分,詳細的筆試內容范圍請參考農業部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水生動物類)》。簡要的考試方案及內容見表3。
表3.筆試方案及內容
科目
類別 |
分值 |
科目名稱 |
比例 |
基礎
科目 |
65 |
獸醫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 |
20 |
水生動物解剖組織及胚胎學 |
20 |
動物生物化學 |
12 |
水生動物生理學 |
13 |
臨床
科目 |
85 |
水產藥物學 |
25 |
水生動物病理學 |
15 |
水生動物疾病學 |
45 |
預防
科目 |
100 |
水生動物免疫學 |
20 |
水生動物病原生物學 |
45 |
水產養殖環境學 |
30 |
水生動物公共衛生學 |
5 |
綜合
應用
科目 |
50 |
水生動物疫病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