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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來,國家實行標準最嚴格的環保法律法規,全國各個省份都啟動了禁養計劃,對養殖戶,養殖場影響很大,很多養殖戶或關閉,或搬遷,或轉型,直接影響了生豬上市的比例,引起了相關人員的極大關注。
有些地區盲目擴大禁養區的范圍,對豬場說禁就禁,說拆就拆,簡單暴力執法,給養殖戶的利益造成了很大損失,針對這些情況,農業部的相關領導介紹了情況,主要提出了以下幾點:
1、不能說禁就禁,要科學劃定禁養區,嚴禁盲目擴大禁養范圍(飲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區,居民區,科學研究區),要做好按實際出發,按照標準劃定禁養區,避免不要生產只要環境的片面做法。
2、該禁的還是要禁,不過要給予合理補償,在禁養區從事生豬養殖,對于周圍居民和環境的影響比較大,涉及到豬場拆遷的,要做好養殖戶的工作,照顧好他們的合法權益,給予合理補償,政府要幫助養殖戶落實養殖用地,指導養殖戶如何滿足環保要求。
3、支持養殖戶綠色發展,做好轉型升級,對于生豬養殖過程中的環保問題,要以轉型,發展的辦法來解決,要給養殖戶一定的過渡時期,通過政府政策和資金的支持,引導養殖戶種養結合,提高糞污的資源化利用,實現生產和環境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