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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津東麗區、河北邯鄲市以及保定市清苑區、牧野區的政府主要領導“攤上點兒事”,被環保部請到北京約談。之所以攤上這事兒,在于對有些正事沒認真對待。
眾所周知,為切實改善區域空氣質量,從4月7日開始,環保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針對其間發現的問題,環保部已發出6期督辦通知。所謂督辦,就是監督地方政府盡快辦這事,而且還得辦好。環保部對問題拉單掛賬,要求地方針對問題整改銷號,光這股子認真勁兒,地方就該明白,強化督查不是走過場,發現問題不整改,絕不能通關!
可這幾個地方,還有前一批被約談的一些地方,真是沒把這個督辦通知當回事,比如保定清苑區被督辦的16家問題企業,僅3家完成整改,銷號率不足兩成,而且4月上旬移交的兩家企業問題,經過三次巡查督辦仍未完成整改銷號。更有甚者,保定牧野區一家叫佳豪鋁業的企業被通報問題要求整改后,弄虛作假應對檢查,而地方居然輕信企業,未經核實即上報整改銷號。
“查不查是你的事,改不改是企業的事,管不管是我的事。”以這種態度對待督辦通知,地方政府領導不攤上事才怪了!
按照環保法規定,環保部作為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環境主管部門調集全國環境監察力量,承擔較高的行政成本,開展強化督查,就是為幫助地方找到問題,尋求解決區域環境問題的辦法??捎械牡胤秸畢s將這一行動當作“多事兒”“找茬兒”,有的虛報瞞報散亂污企業數目,有的消極對待整改措施,讓督查難以達到規定時限的預期效果。這樣的行為,不僅對中央統一部署的工作打折扣,也是對當地環境質量的不負責任。
對存在問題的地方,環保部約談政府首長來北京說說事,其實就是希望對其緊“發條”、敲“警鐘”。一個月前,針對“2+26”城市強化督查整改落實的問題,環保部就約談了河北衡水、山東淄博,河南滎陽、山西長治高新區等地方,但這一舉動卻沒能觸動存在類似問題的地方。
筆者參加過多次環保部的約談會,總的感覺,這幾年,被約談對象的態度發生著微妙的變化。環保約談肇始,被約談的市長數量有限,市長們因為約談上“頭條”,大多覺得很丟人。認錯態度誠懇,回去趕緊補環保的課,他們確實做了很多實事,迄今沒有“二進宮”的例子。而今被約談的行政領導越來越多,哪怕在約談會現場,也能感覺出有的被約談的市長、區長心理負擔在減輕。雖然都有表態,但有人抱著“反正丟人的也不多我一個”的心態,依舊沒把督促、警示當個大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環保涉及社會生產生活方方面面,法律賦予政府的責任確實重于泰山。然而,為百姓和子孫留一片綠水青山,不僅是法律的責任,百姓的期待,更是中央對為政一方的官員最基本的要求。對督辦通知也好,對約談整改也罷,地方的態度、行動折射的是對環保的重視程度,回應百姓訴求的重視程度,對補齊環境短板這一大政方針的重視程度。
約談只是一個提示手段,倘若相關地方在受到警示后,依舊在環保方面懈怠不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的問責利劍必將落下。最近天津兩個區的副區長就是因此被免了職,這也給更多干部前車之鑒——環保工作真干事,領導干部才不會攤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