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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安全:人們健康需求
獸藥的使用是養殖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獸藥的質量安全更是關乎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隨著獸藥行業的飛速發展,以及市場活躍度的提升(獸藥品種繁多、價格混亂),加之一些不法分子違法經營,給養殖戶的選購帶來很大的困擾,甚至還會造成畜禽產品的藥物殘留,危及他人消費安全和環境安全。
在某些不法分子的誘導下,養殖戶一個不小心使用了某些偽劣假獸藥,或是濫用抗生素、激素等其他藥物,不僅會對自己的養殖事業造成重大影響,還極易造成畜禽食品中有害物質的殘留。近些年來,獸藥殘留事件也有不少,如海鮮產品體內含有“孔雀石綠”事件;蘇丹紅鴨蛋事件;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鴨舌制品含甜蜜素事件;速生雞事件等等,都顯示著濫用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
根據相關研究表明獸藥殘留是指動物在使用藥物治療后,藥物的原形或其代謝產物可能蓄積、儲存在動物的細胞、組織或器官中,而這些長期食用含有殘留藥物的動物源食品,經過食物鏈循環又會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具體危害有:
1.肉類制品的獸藥殘留量少,發生急性中毒的可能性小,但是長期、低水平的接觸,會產生各種慢性、蓄積性毒理作用。
2.藥物及環境中的化學藥品可引起人的基因突變或染色體變異。如果長期食用殘留致畸、致癌和致突變作用藥物的肉品,這些殘留可能導致人體的畸變甚至癌變。
3.如今抗生素被普遍用于家畜、家禽和水產品的飼養過程中,及肉品加工過程中。如此,畜禽機體的耐性致病菌或質粒感顆粒感染人類,并且抗生素類藥物殘留會使人體內的細菌產生耐藥性。
4.動物用藥以后,藥物以原形或代謝物的形式隨糞、尿等排泄物排出體外,又會污染環境。
5.由于獸藥質量參差不齊,養殖戶為追求治療效果,存在使用人藥畜現象(產生抗藥性,加劇細菌耐藥性)。
有人分析認為,獸藥殘留如此厲害,除了獸藥的研發力度不夠外,更重要的是養殖者們自我法律意識淡薄,飼養技術不高等因素,以及違法犯罪成本低,監管不嚴造成的。
獸藥整治:推進質量監督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綠色、安全已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食品安全問題也成為所有人關注的焦點。近幾年,農業部持續加大對獸藥的監管力度。
1.提高文號申報門檻。2016年5月1日起將全面實施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管理辦法》中規定,申報需要進行等效試驗,提供詳盡的藥學資料等。
2.加快獸藥安全評價進程。2015年農業部發文停用洛美沙星、氧氟沙星等4種人畜共用品種,旨在防范耐藥性問題,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開展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修訂工作,有機胂、喹乙醇等品種已納入評價范疇。
3.嚴格獸藥審批。農業部發布2223號公告,明確新獸藥與殘留限量標準、殘留檢測方法關聯審批。發布獸藥GCP、獸藥GLP,從規范實驗活動入手,保證獸藥實驗數據真實、可靠。
4.規范獸用診斷制品生產活動。發布獸用診斷制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CP)。
5.規范獸藥處方,嚴格按《鄉村獸醫基本用藥目錄》、《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開具處方,開方人員必須具有獸醫資格證;門市經營必須是獸藥GSP經營企業,有獸藥經營許可證。
6.加大抗菌藥治理。發布《全國獸藥(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方案(2015年-2019年)。
7.加大獸藥市場整治力度。2016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發布,公布紅黑榜,實施檢打聯動,嚴厲打擊獸藥違法行為,各地區相關部門也相繼加大抽查力度。
8.加大獸藥知識培訓宣傳,組織《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管理辦法》培訓班,落實《農業部關于促進獸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制定《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殘留最高限量》、實施“二維碼”追溯管理制度。
9.鼓勵獸藥企業自主創新,支持中獸藥產業發展。
小結:獸藥殘留問題,不能單靠國家政策來整治,關鍵還是要大家認識藥殘的危害性,轉變養殖者的思想觀念,傳播正確用藥理念,加大對養殖者用藥、管理培訓,建立第一責任人制度,強化法律法規的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迫使養殖者加強自我約束,從源頭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從過程中預防獸藥不當使用或者濫用造成的藥物殘留。